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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记者 刘浏)江苏省南京争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苗某某、赵某某等4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间,南京争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苗某某指使公司员工非法收集或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3万元余条(其中涉及股民信息70760条、车主信息9388条、中小学生信息145559条),并建立公司“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库”,经营短信群发业务,为客户发送推广广告短信进行非法牟利,违法所得归公司所有。该公司组织分工明确,被告人苗某某作为法人代表负责总体运营和全部事务,被告人赵某某作为总经理负责具体运营,被告人梁某某、于某某作为业务主管负责经营短信业务、审核、发送短信等工作。